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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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资质标准

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

(2) 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6项。

2乙级资质标准

  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 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机械、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 他工程的施工。

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 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 墙工程的施工。

注:

1. 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 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 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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